香港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庭雨篱云

七绝·义杀之罪

[复制链接]

4398

主题

42万

回帖

130万

积分

分区版主

分区版主兼《漱玉》杂志社首席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303605

热心奉献奖章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18-9-3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临窗听雨 于 2018-9-3 19:47 编辑
庭雨篱云 发表于 2018-9-2 17:40
我看他还是有过当情节。现在属于不得不考虑政策舆论导向问题。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三款的释义是:针对一些暴力犯罪的特点,对正当防卫的构成作了有条件的放宽。在法定的几种情况下,《刑法》允许正当防卫可以造成伤害和死亡的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2

主题

3500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0469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临窗听雨 发表于 2018-9-3 19:34
法律至少有三种作用:一是明示作用 ,二是预防作用 ,三是校正作用。或者说是五种作用:一是指引作用,二 ...

法律提示还是有用的,但是不能起关键的作用,在关键时刻人只有生物反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2

主题

3500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0469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临窗听雨 发表于 2018-9-3 19:38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 ...

怒气冲天之时人不能用法律条文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那时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粤ICP备18000505号|粤ICP备17151280|香港诗词

GMT+8, 2025-6-29 02: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