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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书与基本律法【内附中诗词关于出对句互救之法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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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可人先生于42楼回西蜀秋高:
西蜀秋高 发表于 2013-1-16 13:03
焉得几许味外味,却道一吟双泪盈。

这联类似于陆放翁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无”字救 ...


吾以为若非传世之作,且没其他补救方法,终须慎用此格,此也万不得已.此风若长,则社会主义等等政治名词皆尽可入诗也.问好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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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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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说一句:任可人先生与西蜀秋高先生屏间交流时以吾自称欠妥,有点儿托大了。用余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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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不会读平水韵 于 2016-9-20 22:40 编辑

吟者先生于43楼回任可心39楼:
任可人 发表于 2013-1-16 12:14
野径深藏隐者家,岸沙分路带溪斜。
马蹄残雪六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
黄叶拥篱埋药草,青灯煨芋话桑麻。 ...


先生差矣!
呵呵,请恕在下直言,这次您又错了!
此出句、对句互救之法与七言对句第三字、五言对句首字的平仄无涉!

我想这个问题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大家应该也早就看明白了,在下无意与君争论,因为这毫无意义。

请君慢自体会一下“一平救三仄”这几个字吧。此处被救之“三仄”当然包括对句当平而仄之仄。方家都知道的。

言尽于此;言多无益。关于这个问题,在下就与君交流到此了。

至于“味外味”三字断不可易一句,固然属一家之言,但用意用情至深,也建议先生好好感悟一下“味外味”三字的确切含义,必要时可百度一下。

再拜!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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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吟者先生于44楼回任可人40楼:

任可人 发表于 2013-1-16 12:45
几人谙得个中味


这句倒是实情!
1)一些版主也未必通晓出句、对句互救之法之类,这是不争的事实。
2)这年头,味外味之类已没有多少人真正用心去追求了,诚可悲也。
3)总体而言(非指个体),现在诗已非诗,词更非词了,呜呼哀哉!

有鉴于此,先生大可不必继续为之耿耿,而应为自己感到自豪才是啊~~~
未知先生是谁的马甲?若确属二星诗友,着实难能可贵,感动与欣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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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可人先生继续回西蜀秋高:
西蜀秋高 发表于 2013-1-16 20:08[url=http://bbs.zhsc.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
先生岂不闻“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 ?



这个确实是我弄错了,上句应该记得,下半倒早忘记了,平生最怕的就是背书了,不过也有个好处,不怕与古人撞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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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可人先生回复吟者:

吟者 发表于 2013-1-16 13:41
这句倒是实情!
1)一些版主也未必通晓出句、对句互救之法之类,这是不争的事实。
2)这年头,味外味之 ...


迈五兄诗里倒是经常说到宽严有度,每个人拿捏自然不尽相同.但为什么古诗里除了个别传世之句之外,象上面所举一平救五仄这个格式基本已经给淘汰而甚少人沿用,就因为读起来特别拗口,即便是加个术语读起来也一样感觉有点别扭,这可能应该是我平时连三连仄都不愿意用的缘故吧.至于马甲一说已经是题外话,只能是无可奉告了,很 荣幸遇到个博学的主,让我也泪双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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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6-9-20 22:02
吾以为若非传世之作,且没其他补救方法,终须慎用此格,此也万不得已.此风若长,则社会主义等等政治名词皆尽可 ...

针叶林先生此言差矣!
料想吟者早就听明白了,没听明白没看明白没悟明白的恐怕是你针叶林先生自己吧。吟者连诗都不敢称,又何言感觉良好呢?
注意到你那帖画虎不成反类犬了,我一定设法转告吟者先生,并提醒吟者虚心听取针叶林先生的批评意见,以便吟者改进哈。
同时也提醒你针叶林先生,好好百度一下“味外味”究竟何意,能不能换成别的?同时建议你将相应研讨性跟帖再整个看一遍,看看人家都是怎么交流的,同时也真诚希望你老兄有生之年能够写出一首两首真正富于味外味的好作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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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6-9-20 22:02
吾以为若非传世之作,且没其他补救方法,终须慎用此格,此也万不得已.此风若长,则社会主义等等政治名词皆尽可 ...

你不自诩百度大王吗?百度到没有?“味外味”究竟何意呀?能不能换成味中味、个中味之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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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20 20:04
你错了,这是最最完美无缺的声律理论系统!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完美无缺的声律理论体系,所谓标准式不过纸上谈兵而已,古往今来没有几个人恪守的。

点评

依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理论的平仄谱: 〇平〇仄仄 〇仄〇平平 〇仄〇平仄 〇平〇仄平 〇平〇仄仄 〇仄〇平平 〇仄〇平仄 〇平〇仄平 依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理论的平仄谱:〇,是可平可仄的。 这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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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20 19:31
但书,本身不会错,错在但书的认定上!

但书是由资深诗者而不是由针叶林那样的门外汉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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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三羊 于 2016-9-21 22:21 编辑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9-20 16:25
尾联,可以那样写,但从感觉和理论上,不能认为对句第五字用平声,出句就合律了,整联就音调和谐了。
诗句要破律,在于非那样写不可,或者说那样写很雄奇独特,没有更好的选择。楼主的第七句有这必要吗?没有!
破律,历来是允许的,对句倒数第三字用平声并没有挽救什么,按照某些理论家的观点,只能起到一个表白的作用:我自己知道出句不合律,我不是外行。

【破律,历来是允许的】,这话说的轻巧。大唐科举的试律:允许考生,允许考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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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三羊 于 2016-9-21 22:26 编辑
我不会读平水韵 发表于 2016-9-20 16:31
条件界定不充分,无法量刑定罪。你可回看一下主帖中所引刑法第13条的有关规定: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你这是狡辩!婚姻法是:一夫一妻,但书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如此但书,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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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读平水韵 发表于 2016-9-20 16:50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实乃小儿科,我已在另帖中有过说明:也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

说过,也是得过且过的不疼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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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三羊 于 2016-9-21 22:40 编辑
我不会读平水韵 发表于 2016-9-20 16:23
呵呵,迟复了,向三羊先生道个歉哈!方才想先把问题提出的过程告一段落,未能及时回复,再次致歉!
既然先生如此发问,那我不妨这样回答:
1)博采众长,却又谁都不全信;
2)毕竟是现代人作诗,建议还是多听听业内资深诗者的说法为宜;
3)唐人作诗也并非全按科举的要求去做的,那是举子们才照办的。
科举考试的试律诗,是举子们的事。出律,必定牵涉仕途,难以留下笑柄宫廷文化的应制诗,是君臣们的事,出律,虽不牵涉仕途,也是留下笑柄。
为何试律诗和应制诗,同样讲究声律呢?
不要拿某位大家的出律叫破律来说事!这是无事生非,或无事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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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3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读平水韵 发表于 2016-9-20 14:47
大约三四年前,吟者先生在中华诗词论坛律诗专栏版块贴出一首学诗有感,就是这个:

七律·学诗有感        ...

在标题不要标注“(新韵)”,以保持简洁。

至于在正文里是否需标“(新韵)”,目前规范是必须标注,九门兄有独到见解,也建议予以明确,以便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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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7 10:15:08 | 只看该作者
henry新文 发表于 2016-8-7 09:59
建议将以下内容增加至版面规范,并共同提醒。这符合6S的精神,也征得九门版首同意过。
在标题不要标注“( ...

非常好,某马上修订并消除其中讹误。多谢诗兄。

我去律诗专栏看了一下。该版提出新韵应在正文标出,而此诗根据引来的资料看,就只能当旧韵。光从平仄看,七句就是有问题。它根本就不是律句。.其句式依旧韵判定为:平仄仄仄仄仄仄,后面为五连仄的大拗句,下句己补救为常识,无需讨论。问题是第二字得为入声,而成六连仄的非律句了。当然,新韵又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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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读平水韵 发表于 2016-9-21 16:12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完美无缺的声律理论体系,所谓标准式不过纸上谈兵而已,古往今来没有几个人恪守的。 ...

依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理论的平仄谱:

〇平〇仄仄
〇仄〇平平

〇仄〇平仄
〇平〇仄平

〇平〇仄仄
〇仄〇平平

〇仄〇平仄
〇平〇仄平
依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理论的平仄谱:〇,是可平可仄的。
这个平仄谱,难道也办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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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在资深诗者中早已约定俗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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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9-20 11:49
平平仄平仄可视为但书,其他拗句都不是。

平平仄平仄

为何可视为但书呢?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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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理由,是习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18:00
学堂先生跑去问他老师去了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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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3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23 13:59
依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理论的平仄谱:

〇平〇仄仄

诸如此类在资深诗者中早已约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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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23 14:12
平平仄平仄

为何可视为但书呢?理由何在?

学堂先生跑去问他老师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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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23 14:12
平平仄平仄

为何可视为但书呢?理由何在?

不是理由,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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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怕是也不能如此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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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9-23 18:00
不是理由,是习惯。

习惯怕是也不能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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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我们现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但几千年的历史是一夫多妻制,不能说历史形成的有不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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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23 19:07
习惯怕是也不能如此吧!

就如我们现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但几千年的历史是一夫多妻制,不能说历史形成的有不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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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还是要讲的,比如三寸金莲。裹脚的历史并不比平水韵短,并有七美之说,然而现在看来就没什么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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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9-23 21:59
就如我们现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但几千年的历史是一夫多妻制,不能说历史形成的有不有道理。 ...

道理还是要讲的,比如三寸金莲。裹脚的历史并不比平水韵短,并有七美之说,然而现在看来就没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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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据说起源于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时期,多半是北方少数民族带来的,也有具体说到南唐后主李煜的嫔妃们为了舞姿的优美而为,属于审美取向,很难说道理的。裹脚来源于北方少数民族,普通话也是,所以,只能说是一种缘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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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读平水韵 发表于 2016-9-23 22:09
道理还是要讲的,比如三寸金莲。裹脚的历史并不比平水韵短,并有七美之说,然而现在看来就没什么道理。 ...

裹脚据说起源于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时期,多半是北方少数民族带来的,也有具体说到南唐后主李煜的嫔妃们为了舞姿的优美而为,属于审美取向,很难说道理的。裹脚来源于北方少数民族,普通话也是,所以,只能说是一种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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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来历无涉。裹脚摧残妇女,时下纸上的所谓平水韵摧残音乐美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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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9-23 22:31
裹脚据说起源于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时期,多半是北方少数民族带来的,也有具体说到南唐后主李煜的嫔妃们为了 ...

与来历无涉。裹脚摧残妇女,时下纸上的所谓平水韵摧残音乐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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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残妇女是后来的性质不同了,或者说审美取向发生了变化。平水韵既然是纸上的,就不能摧残音乐美,你说是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3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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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读平水韵 发表于 2016-9-23 22:51
与来历无涉。裹脚摧残妇女,时下纸上的所谓平水韵摧残音乐美啊!

摧残妇女是后来的性质不同了,或者说审美取向发生了变化。平水韵既然是纸上的,就不能摧残音乐美,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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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某些格律诗佳作有感 隔屏一望便潸然,只为难禁齿上寒。 韵死毫端终不雅,清音自古绕梁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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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不会读平水韵 于 2016-9-24 15:21 编辑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9-23 23:14
摧残妇女是后来的性质不同了,或者说审美取向发生了变化。平水韵既然是纸上的,就不能摧残音乐美,你说是 ...


读某大师格律诗佳作有感
隔屏一望便潸然,只为难禁齿上寒。
韵死毫端终不雅,清音自古绕梁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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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叶林 发表于 2016-9-24 21:31
赠吟者
上网归来气不平,千年古韵又新生。
化妆刚想把人骂,谁料揍成乌眼青。 ...

寄百度大师
敢挡过河兵,终须溅血腥。
可怜平仄脸,更比去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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