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不会读平水韵 于 2016-9-20 14:31 编辑
但书与基本律法 在拙作也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下,有诗友质疑说: “但是依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平平仄平仄,就是失律句!” 鉴于其他朋友也有类似看法,在此一并作答。其实,我在主帖中谈及仄仄平平平仄仄的第五字、平平平仄仄的第三字通常也以论一下为好时,已有这样的表述:需要说明的是,这两句的五六字平仄易位、三四字平仄易位均为变格常例,实属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个法律术语,实施正当防卫者不算违法。为了更为形象地回答有关诗友的问题,这里不妨引入另一个法律术语:但书。因手头资料不全,姑且引用百度百科对但书的解释。 在一个条文的同一款中包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思的这种结构的条款当中,如用但是这个连接词来表示转折关系的,则从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称“但书”。 “但”作为转折连词,用以表示例外的条件或行为的前提,是法律免责的特别条件,合同中也是如此。并引用了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就格律诗而言,基本律法大家都知道,不赘。笔者在此想说的是,基本律法之外还有一些例外规则,其实就相当于法律中的但书。从这个意义上说,例外规则与基本律法共同构成了一个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有机整体——完整律法,不合基本律法但是满足例外规则所界定的条件者,不认为是出律。 前例中平平平仄仄便属基本律法,平平仄平仄则属例外规则,为诗时无论你采用平平平仄仄这样的标准句式还是平平仄平仄这样的变格常例句式,真正懂格律的人都不会说你出律,都会承认你的作品符合律诗要求。如果你是版主,某诗友诗作中有平平仄平仄这样的变格常例句式,你指出人家出律,那可就要被人笑话了。孤平拗救也是这样,拗而不救是病,拗而有救就不算毛病了。其余类同,恕不一一。 最后顺便再说一下律诗的音乐美。较之其它诗体,律诗的音乐美无疑是最为独到的,但是,律诗毕竟不是音乐,不像音乐那样错落有致、不像音乐那样圆滑过度,不像音乐那样严丝合缝,因而也不像音乐那般旋律优美。追求律诗的音乐美是每个合格诗者的本分,也是本能,这没有错,但是一旦走向极端,甚或钻牛角,就失于僵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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