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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诗人为诗之八字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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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二〇一九五四 于 2016-10-29 15:05 编辑

的一段跟帖,因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意义,兹补个主帖:


现阶段诗人为诗之八字宪法

若观其大略,似可用“缘情、得味、出新、炼字”八字来概括。在人心不古、诗风日下的当下,不妨称之为诗人为诗之八字宪法。以下姑妄言之,仅供参考:
1)缘情。窃以为就诗而言,首先得敢咏真性情。诗乃心声,无情则无诗,胡诌八咧、胡拼乱凑的东西再怎么句稳律工都不配称诗,只能属于文字游戏。这是个大前提,可谓基本诗理。
2)得味。再就是应在缘情的基础上得味,味内味也好,味外味也罢,总得得味。从这个意义上说,又可谓无味不成诗。此乃高级诗理,惜乎玩惯了纸面平仄的文字匠们大多不谙此理。
3)出新。在缘情、得味的基础之上,还必须设法出新才行。这一点至关重要。一味仿古、泥古而了无新意者,其实亦属文字游戏,或曰诗八股,与拾人牙慧别无二致。真诗人不屑也。
4)炼字。诗贵凝练,最后还得强调一下文字功夫。中国传统诗毕竟是汉字的文学,那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并非凑够了字数、套上了平仄、分了行押了韵者,便可堂而皇之地称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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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9 1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拟题不错,内容又坠吟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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