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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林金建 于 2016-10-15 12:16 编辑
我们通常把小说,散文和诗歌都归为语言艺术,然诗的语言与小说,散文的语言并不相同。小说,散文的语言本质是叙述性的,而诗语言的本质是抒情的,抒情则不必象叙述那样明白准确,可以偏离日常语言,也可以突破词语规范。
自近体诗格律成熟和定型化后,诗的语言最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和日常语言的距离拉得更大;二是突破词语规范的异常搭配。汉字形声结合的意化特点以及独特的语法体系,给近体诗语言的偏离和超越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和方便。王蒙曾感慨道:”中国旧体诗是一大文学瑰宝,是汉语汉字的魅力的极致的表演,是中华文化,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体会出于小说家之口,颇有意思。”汉语汉字的魅力的极致的表演“亦可谓一语中的。
所谓诗语言,就是要打破平常熟习的用语,使之挺拔雄健,一新耳目,同时在意蕴的表达上收到更有力度,更丰富饱满的效果。比如我们所熟悉的句子:“日斜奏罢长杨赋”和“日斜奏赋罢长杨”,在表达的事实内容上并无不同,但在表达的重点,层次和意味上却又有明显的差异。”日斜奏罢长杨赋“,重点在“奏罢”,强调奏赋过程的终结,在表述上分为三个层次:日斜——奏罢——长杨赋;从时间,动作,对象三要件上说,“奏罢”虽然有动作感,却已近结束,对象也不突出。”日斜奏赋长杨罢“,将动补结构”奏罢“,变为动宾结构的”奏赋“,动作既强烈,且突出”奏“的对象为赋,进而强调它不是一般的赋,而是《长杨赋》。这样在表述上不但多了一个层次,而且更有递进感,“长杨”置于”赋“之后,重点后现,造成语词的悬念效果,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又以其颠倒”长杨赋“的习惯称谓,语感拗硬,读着有劲,产生一种反常的刚健之美。再比如杜甫的名句:“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从形式上看如果改为,“鹦鹉啄余香稻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似更明白顺畅,且主语,谓语,宾语俱全,完全符合语法。而这两句在表达的层次上把所强调的重点置于句首,然后逐层伸说,渐次展示,加深了读者的印象。
可以说近体诗用语突破词语规范的异常搭配是正常的现象。没能弄清这点,却拿诸如杜甫这样的大家,拿诸如《登高》这样的名篇说事,试图用现代汉语语法否定其艺术性,只能说明自己肤浅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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