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73|回复: 19

我驳金筑子《唐近体诗的格律原理》一贴被金筑子多次删除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172

主题

6055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6952
发表于 2016-10-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172

主题

6055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6952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1607

回帖

6219

积分

论坛贵宾

诗词理论首席版主

Rank: 5Rank: 5

积分
6219

特别贡献奖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16-10-1 19: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为何要删除此贴?

点评

只是转到他批驳的主题下并未删帖!一天不来好好看看,他一再见,你就兴师问罪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不好,港坛提倡交流,对没有敏感话题、恶意攻击的贴子,一律不得删除。对于帖子中出现的一些激烈言词、不文明言语,可以屏蔽。老金在这个问题上要自律。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主题不涉及针叶林。针叶林自己有什么高见,自己发帖。针叶林对别人的主贴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别人主帖下辩论。别人对针叶林主帖有不同看法,别人亦可在针叶林主帖下辩论。这就是公平正常秩序。而针叶林先把别人定为谬论,自己才是正确的,把别人的主题加上他自己的东西,另发主题以搅乱视线,动机丑恶,我只是把他的东西转移到相关主题下,并未删帖。

点评

辩论中发辩驳主题帖,这是理论版辩论的常态,作为版主对自己辩论对手动用权力,这是论坛大忌,一个论坛会因此难以兴盛,老金喜欢研究理论,是理论版的一个理论源,但希望多听听网友劝告,对自己辩论对手不要动用版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10-1 19:58
金筑子为何要删除此贴?

只是转到他批驳的主题下并未删帖!一天不来好好看看,他一再见,你就兴师问罪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6-10-1 20:09
哎。随意删帖,是弱者的表现。北山,你就好好劝下老金吧。

你没长眼睛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1607

回帖

6219

积分

论坛贵宾

诗词理论首席版主

Rank: 5Rank: 5

积分
6219

特别贡献奖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16-10-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6-10-1 20:06
我的主题不涉及针叶林。针叶林自己有什么高见,自己发帖。针叶林对别人的主贴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别人主帖下 ...

辩论中发辩驳主题帖,这是理论版辩论的常态,作为版主对自己辩论对手动用权力,这是论坛大忌,一个论坛会因此难以兴盛,老金喜欢研究理论,是理论版的一个理论源,但希望多听听网友劝告,对自己辩论对手不要动用版主权力。

点评

我并未对他删帖。而且告诉了他他的驳帖移到了他驳斥的金筑子帖下。他是有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诬告我删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10-1 20:27
辩论中发辩驳主题帖,这是理论版辩论的常态,作为版主对自己辩论对手动用权力,这是论坛大忌,一个论坛会 ...

我并未对他删帖。而且告诉了他他的驳帖移到了他驳斥的金筑子帖下。他是有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诬告我删帖!

点评

不管移动还是删帖,用权力处置辩论对手的帖子,这种行为历来是很敏感的,会造成版块矛盾,希望老金以后尊重辩论对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1607

回帖

6219

积分

论坛贵宾

诗词理论首席版主

Rank: 5Rank: 5

积分
6219

特别贡献奖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16-10-1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6-10-1 20:33
我并未对他删帖。而且告诉了他他的驳帖移到了他驳斥的金筑子帖下。他是有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诬告我删 ...

不管移动还是删帖,用权力处置辩论对手的帖子,这种行为历来是很敏感的,会造成版块矛盾,希望老金以后尊重辩论对手。

点评

那你的意思是我就应该在这里逆来顺受了!我的主帖伤着谁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6-10-1 20:37
这是一个近八十岁老人该说的话吗?

你几岁了?你为什么不叫去管管针叶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10-1 20:41
不管移动还是删帖,用权力处置辩论对手的帖子,这种行为历来是很敏感的,会造成版块矛盾,希望老金以后尊 ...

那你的意思是我就应该在这里逆来顺受了!我的主帖伤着谁了?

点评

当版主当然要准备好受些气的,哪有版主能当的和老爷一样,既然要来论坛发表见解,就要准备好接受别人的批驳,否则你来发表什么见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6-10-1 20:51
你是版主。自己就应该带个好头。不文明用语,容易让论坛变骂坛,难道这是你想要的? ...

我是来当版主的,不是来听你教训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主题

1607

回帖

6219

积分

论坛贵宾

诗词理论首席版主

Rank: 5Rank: 5

积分
6219

特别贡献奖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16-10-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6-10-1 20:50
那你的意思是我就应该在这里逆来顺受了!我的主帖伤着谁了?

当版主当然要准备好受些气的,哪有版主能当的和老爷一样,既然要来论坛发表见解,就要准备好接受别人的批驳,否则你来发表什么见解?

点评

我的理论观点从来就不怕别人批驳!只有在批驳中颠扑不破才可称为理论。欢迎针叶林和任何人对各个论点进行批驳。但针叶林敢一条一条地见真么?他敢一条一条地见真,他又不会用如此拙劣的手法了!十年前,他就发过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1: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16-10-1 21:12 编辑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10-1 20:55
当版主当然要准备好受些气的,哪有版主能当的和老爷一样,既然要来论坛发表见解,就要准备好接受别人的批 ...

我的理论观点从来就不怕别人批驳!只有在批驳中颠扑不破才可称为理论。欢迎针叶林和任何人对各个论点进行批驳。但针叶林敢一条一条地见真么?他敢一条一条地见真,他就不会用如此拙劣的手法了!十年前,他就发过誓:决不让金筑子的流毒漫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6-10-1 20:57
呵呵。版版做得好,大家帮衬;做得不好,那与知味等又有什么两样?是否该将骂知味的那些话,还于你自己身 ...

针叶林本来就是知味一伙,有中国诗词思无邪、联都百家为证。针叶林在此的哪一帖没在这两处共骂别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6-10-1 21:14
呵呵。他骂人的,你就该屏蔽啊。我不是版主,没有屏蔽的权力。但也向他提过多次,要文明用语吧。你是这里 ...

对人,要认识他的本质!知味堡人、针叶林二人的本质就是丑恶的!针叶林在这边的每一个针对金筑子的帖子,他都同时在中国诗词思无邪、联都百家重发。然而金筑子从来就不去联都。最近也不去中国诗词。刚才过去看了一下,那个针叶林却把金筑子禁言了!你们还为这种人鸣什么冤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6-10-1 21:54
哎。他不好,你就要跟他一样?我是说过他们是论坛恶棍的。但希望你不是。 ...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72

主题

6055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6952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主题

4839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1847
发表于 2016-10-2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6-10-2 07:56
谁是论坛恶棍?要摆事实,讲道理。

说的就是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粤ICP备18000505号|粤ICP备17151280|香港诗词

GMT+8, 2024-5-26 11: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