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三羊 于 2016-8-24 10:20 编辑
唐代试帖诗,无所谓宽与严!初唐试帖诗,以传承下来的永明体四声用于句中格律,这四声以隋代的《切韵》为准。用韵则不依《切韵》,考官许敬宗等以《切韵》193韵太苛,奏请合而用之,将《切韵》193韵合为大体与后来的平水韵106相同。因此,唐代试帖诗的要求只限于押韵的规范,并不以后来沈宋提倡的律诗格律为标准。况且,沈宋也是以诗为仕的,不可能自己为仕一个标准,去考别人又是一个标准。本朝取仕有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整个唐朝的试帖诗只是用韵的要求,不太计较粘对、折腰之类。 句子用四声,也只是从永明体中用过的句子为标准,二四异声还是二五异声还可争论,但仄仄平仄仄也可,平平仄平仄也用可,总之,押韵出韵则是不行的,这一要求一直沿用到清朝。 =========================================================== 依据平韵诗为例,永明体律句三大类: 〇平〇〇仄 〇仄〇〇平 〇仄〇〇仄====25俩字,不可同上同去同入
唐朝科举律诗,在继承永明体律句三大类,新增一个大类25同平句,也即:〇平〇〇平。总计,
平韵试帖诗的律句是四大类:
〇平〇〇仄 〇仄〇〇平
〇仄〇〇仄====25俩字,不可同上同去同入 〇平〇〇平。
平韵试帖诗的律联是两大类:
平起式 〇平〇〇仄 〇仄〇〇平
仄起格式 〇平〇〇平。
凡是使用以上律联格式的律诗,就是近体律诗。 可以用【科举试律诗】验证,也可以用【宫廷应制诗】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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