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选一首诗”作品征稿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大家学习精品、创作精品的意识,我们特在全坛开展“我选一首诗”作品征稿活动。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香港诗词学会论坛全体诗友。 二、征稿体式:诗(古风、歌行体二十行内须质量佳)、词(《九张机》等须质量佳)、曲(套曲、重头等须质量佳)、联、赋(一千字内)、新诗(二十行内)、散文等(一千字内)、诗词点评(须质量佳)、诗词论文(二千字内须质量佳)。 三、投稿要求: 1. 注重作品思想性。凡立意、语言不健康作品一律不收录。违法违纪内容的立即删去并作相应处理。 2. 作品必须合律,请核准格律再投稿。 3. 请选您思想性、艺术性最好的作品投稿。 4. 此征稿未通知停止前长期有效。 5. 实行滚动投稿并刊发:即一月轮一次,同一位作者当月只投一次每次投一首,多投不用。请在这主题下跟帖投稿。 6. 投稿格式:作者姓名(不用网名)放作品左上角,诗、联标题、正文居中,不须注体式和间隔号。词、曲牌与标题间标点用间隔号,居中排。词、曲正文抬头空二字,上下片交接处、【带】【过】【幺篇】前空二字。曲标题【曲牌·标题】,【带】【过】【幺篇】统一这样标识。赋、文,每自然段前空二字。全部体式标题只两字的两字间可空二字,三字以上的字间不空格。 7. 每月投稿作品请作者自己存记,以后再投别重投。 8.投稿作品在论坛头条刊长期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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