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诗海探骊】版块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诗海探骊】旨在创造一个可供各类人员集中展示才华的平台,加强骨干人员的相互交流,使他们更多地关心本学会论坛的建设。现将有关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一、权利: 1. 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及香港特区政府的法律、法规,爱国爱港,用作品和言行为祖国及特区的发展作贡献,为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作贡献。 2.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培养和发现更多的学会骨干力量。 3.把论坛的工作纳入本人在学会工作的重要方面。 4. 版主有推荐本版所发作品的“高亮”、“加精”权。首席版主以上有推荐和操作本版所发作品的“高亮”、“加精”权。 5. 版主的作品,《香港诗词》优先刊用、《香江诗潮》与其他版主一样刊用。 二、义务: 1. 轮值版主: ①带头发表新主题(作品),尽力组织诗友发表新主题(作品)。 ②消灭零回帖(零回帖即作者发作品一个点评也没有),回复诗友点评自己帖。 ③及时删除违法违规(含广告)帖(包括主题和跟帖)。删除不了的立即向网站管理员反映处理。 ④在搞好本版的前提下,与论坛其他各版友好交流。 2.轮值版监职责: ①进行版面管理工作的交接,以微信、电话等有效的方式提醒当值版主,督促轮值版主履行职责,勿忘打理版面。未落实次日当值版主交接的,次日须代替履行当值版主职责,直至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 ②监督版面情况,协助当值版主处理版面异常情况。 三、版规: 1.带头遵守《关于论坛管理几个问题的通告》的各项规定。 2.带头维护论坛的团结。与论坛其他各版版主友好交流。 3.带头参加学会在论坛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论坛开展的作业等活动。 4.除担任其他区、版职务人员外,不到本版以外的其他版操作“移动”、“高亮”、“加精”等。 5. “高亮”、“加精”作品要控制数量,严格标准,为全坛做表率。 ①要进行格律检验,必须符合格律。 ②“高亮”作品要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加精”作品要有较好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③一般情况下,“高亮”作品全版一天不超3首。“加精”作品全版一周不超3首。 ④一般版主有本版所发作品 “高亮”、“加精”的推荐权。首席版主以上有推荐和操作本版所发作品的“高亮”、“加精”权。但要有三人以上推荐方可操作。当日轮值若无首席版主以上版主,由次日轮值的首席版主以上版主操作。
香港诗词学会 香港诗词学会论坛 二零一丸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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